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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局长带队检查春运票价和节日市场物价
发表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    发表时间:2012-01-16     [打印]     [关闭]

     113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文率领市发展和改革局、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的检查人员,对佛山市春运客运票价和节日市场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来到鸿运汽车站售票大厅,周文局长手指巨大的汽车客运票价电子显示屏,叮嘱市汽运集团公司的钟锡常总经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型、各条线路客运班车的最高票价、当天实际执行的票价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增加票价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他还再三强调,公路客运企业要自觉遵守价格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涨价、哄抬票价和价格欺诈,损害广大旅客的合法利益。周文局长来到排队买票的旅客队伍前,向买到车票的旅客询问:是否有“炒票”现象?排队买票需要多长时间?当听到旅客们说没有炒票的现象、排队买票只需要十几分钟时,他欣慰地笑了,赞扬鸿运汽车站的工作做得不错,并勉励他们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春运安全保障和价格政策执行工作。

     在升平惠客隆平价超市周文局长认真察看了猪肉、蔬菜、大米和食用油以及应节年宵品的价格,与正在购物的顾客们拉起了家常,了解他们对平价商店的看法,现场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然后,他语重心长地表示:建设平价商店是我市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稳定物价特别是农副产品价格的重要举措,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意义重大。平价商店的经营者一定要把有关的管理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检查过程中周文局长特别指出,虽然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价格管理目录,目前商品和服务价格绝大多数已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放开价格并不是放任不管,经营者在自主定价时,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于借节日之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价格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价格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在接受随队记者采访时,周文局长介绍:我市为加强春运票价和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主要采取这样几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春运客运票价和节日市场物价检查工作,市、区价格主管部门都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格执行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政策,按规定权限、程序抓紧完成相关备案工作,同时将将审核后的具体票价通过价格主管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四是加大价格检查频度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五是保证12358价格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无阻,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六是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和平价门店,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七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张贴政策公告和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宣传解释有关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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