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佛山市公共卫生大楼建设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该建设项目的设计(含勘察)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 工程概况:
1、 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大楼建设工程设计(含勘察)
2、 位置: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北侧、教子村西侧
3、 概况和规模:建筑面积为26000m2,楼高:16层,地下1层
4、 投资总额: 1.2亿元,其中建筑工程(含装饰工程)造价8300万元
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佛山市公共卫生大楼建设工程设计(含勘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此相关的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勘察、建筑方案、建筑、结构、基坑支护方案、高支模方案、给排水、空调通风、人防、消防、安防、智能化、环保、气象防雷、市政排水、道路、环境绿化(含整体环境)、低压供电、污水处理、电梯、二次装修等专业设计。各专业工程(如人防等)应由专业设计单位负责,即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负责。上述专业设计的分包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能力的专业分包设计单位承担。本次中标人为本项目设计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的工作。
二、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已取得《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递交查验)。
三、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的报名资料、起止时间、地点和接受报名单位:
1、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2、 报名起止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08 年 5 月 15 日 9 时至 5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即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四、资格预审的标准:
1、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本公告第2条的要求;如果投标人自身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资质,可以通过联营的方式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由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人,并在资格预审资料中附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3、 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设计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4、 投标人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提供拟派出的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应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能提供给招标人满意的服务;
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优先选取已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申请人。
申请人根据以上要求编制2份(一正一副)资格预审资料,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五、如果符合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人,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如果符合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为5~7人时,所有投标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如果符合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资格预审资料和本公告第4条资格预审的标准选取7家作为正式的投标人。
六、资格预审和投标
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投标报名的最后一天(5月 21日 9 时至17分)送至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招标代理核对后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2、 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佛山市公共卫生大楼建设工程设计(含勘察)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字样。
3、 凡接到《邀请函》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退回。
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曾参与本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八、本项目收费标准、落标补偿和支付方式如下:
1、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总额包干方式,总费用(包括给予落标者补偿费、建筑模型制作费、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及评审、高支模方案设计及评审、图纸修改、图纸装订、地质勘察和所有专业设计费用以及设计工程师到现场解决设计问题等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标准,在下浮10%至20%间报价(暂定计费额1.2亿)。
2、 招标人将对部分落标人给予补偿(全部补偿费包含在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费用中):第二标补偿3万元;第三标补偿 2万元。第四标补偿1.5万元。除以上补偿外,投标人的其余投标费用自理。
3、 中标人工程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按第10条规定执行后)如下: 第1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支付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20%,招标人将在该笔费用中扣除落标人的补偿费,支付给获得落标补偿费的落标人;第2次付款,在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5天内,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20%;第3次付款,在深化图设计交付图纸时,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20%;第4次付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5天内,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20%。第5次付款,在工程结算完成后5天内,付清剩余的工程勘察、设计费。设计任务完成后,若工程不实施,勘察、设计费付费按总额60%支付;在设计的任何阶段,若招标人对设计方案的修改不超过50%,不另行支付费用;在设计的任何阶段,若招标人对设计方案的修改超过50%,超出部分增加的费用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
九、合同包括的工作范围:
1、 工程设计(含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本公告第1条第⑹款的内容,以及该工作内容设计方案的工程概算。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
2、 按招标人的要求制作一个2000×1600建筑模型 (制作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中)。
3、 中标人要确定一个设计召集人,处理设计文件的综合及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设计问题,且须委派设计工程师驻场。
4、 中标人须负责人防、消防、环保、规划、建设、安监、质监、施工图审查等报建所需要的图纸。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供地质勘察报告为一式8份、电子文件一式5份、26份完整图纸和施工完成后提供4份完整的竣工图纸。
十、主要合同条件
5、 设计合同签订后 7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2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6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修改,深化设计时间双方另协商确定。
6、 如果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7、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人索赔合同价的0.5%。
8、 保留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分期付款的每个阶段完成时按比例扣除保留金后付款,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保留金的一半,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9、 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365天。
10、基坑支护方案和高支模方案的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自理。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大福路26号502室
邮政编码: 528000
联系电话: 13138259002
传 真: 0757-83305853
联 系 人: 陈小姐、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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