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含资格预审条件)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法人:广东电网公司
2、 招标单位: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3、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资金来源:电力发展基金及银行贷款
4、 工程名称:佛山禅城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工程
5、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6、 项目批准文号: 广电规[2007]57号
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普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项目概况:用地面积为589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988.9平方米,总投资为7999.48万元。
9、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
10、工期: 2008年6月1日开工;2010年6月1日竣工;总日历工期731天。
二、报名条件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投标报名人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 投标报名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正本及复印件。
3、 项目总监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4、 投标报名起止日期:2008年 5 月 15 日 15 时至 5 月 22 日 11 时(共五个工作日);
5、 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三、资格预审资料: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内容和标准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3、 报名单位监理业绩:投标申请人近二年承担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汇总表,表后附各监理工程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验收报告或合同等)。
4、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及项目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须提供总监注册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近二年内工程监理业绩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明确注明总监,否则无效),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上岗证书、职称证书。
5、 过去二年财务状况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7、 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及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请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各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资格预审时间:
1、 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和资格预审时间(报名截止日)、地点及接收人
时间: 2008 年 05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2008 年 05 月 22日 17 时 00 分
地点:佛山市汾江南路世纪嘉园1座1301室
接收人:钟金
2、 凡未按上述要求和时间提供全部资格预审资料的,不予以资格预审。
五、预审办法:
招标单位将组成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企业综合实力、信誉、总监资质及有关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取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凡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申请单位,均为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通知与确认: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公司将以书面或传真等形式,将选择投标单位结果通知报名投标人,请投标单位在接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在通知书上盖本单位公章确认)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广州普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金
电 话:8312252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