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粤发改高287号.doc)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根据通知中的实施重点内容、选项原则和具体要求,抓紧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对申报专项的项目除了符合通知条件外,项目投资规模一般要求在5000万元以上,并且是新建项目,项目的前期科技成果要在本技术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经省部级以上单位认证(包括技术鉴定、成果证书、专利等)。 三、请你们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抓紧时间准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2007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编制,并于5月11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科、市经贸局技术进步科(各一式一份)。
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 章 勇 电话:83334929,传真:83329070 电子邮件:fsjwns@foshan.gov.cn 市经济贸易局联系人: 刘 云 电话:83981195,传真:83985428 电子邮件:zxqyj@fset.gov.cn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